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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猛地张口,一口酸腐的浊液混合着未消化的食物残渣喷涌而出,一个暗红色的东西顺着那股浊流,不偏不倚,精准无误地掉进了那坛“女儿红”里。
和尚眼疾手快,未等刘员外看清,便迅速用泥封盖上了酒坛口。
下人手忙脚乱地给刘员外松了绑。他顾不得身上的灼痛,连滚带爬地凑到酒坛边,颤抖着手揭开泥封。
酒坛里,清澈的琥珀色酒液中,一条约莫三寸多长、手指粗细的暗红色肉虫,正悠哉悠哉地裸泳,通体晶莹,像一条喝醉了的肥鱼。它甚至还调皮地对着刘员外吐了个小小的酒泡。
刘员外吓得魂飞魄散,怪叫一声,一屁股瘫坐在地,连连后退,指着酒坛话都说不利索。
“多谢大师救命之恩!大恩大德,没齿难忘!”他回过神来,哆哆嗦嗦地从怀里掏出一大锭足有五十两的雪花银,双手奉上。
和尚却一脸正气地推开了银子。“出家人慈悲为怀,岂能贪图钱财。不过……贫僧对此奇物颇感兴趣,不知施主可否割爱,赠予贫僧带回去好生研究,也算为普度众生尽一份力?”
刘员外现在看那酒虫比看催命的阎王还怕,巴不得赶紧把这玩意儿送走,闻言忙不迭点头:“大师尽管拿去!尽管拿去!”
和尚道了声谢,小心翼翼地将酒坛盖好。临走前,刘员外还是没忍住,追问了一句:“大师,这……这虫子,您拿回去打算如何研究?”
和尚停下脚步,脸上露出一丝难以捉摸的微笑。他从怀里慢条斯理地掏出一个空碗,又取出一个小水囊,倒了半碗清水。然后,他打开酒坛,用两根细长的竹筷,将那条还在酒里欢畅的肉虫夹了出来,轻轻放入清水碗中。
他用筷子在清水里搅了搅,就那么几下。
瞬间,一碗平平无奇的清水,竟肉眼可见地变成了澄黄透亮的琥珀色,一股比刚才那坛“女儿红”还要醇厚醉人的酒香刹那间弥漫开来。
和尚端起碗,对着刘员外遥遥一举,然后一饮而尽,脸上露出无比满足的陶醉表情,咂咂嘴,似乎回味无穷。
“贫僧云游四方,风餐露宿,有了此物,便等于随身携带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移动酒坊,方便,且不污秽环境。”
说完,他将那酒虫从碗里捞出,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巴掌大的紫砂小罐里,盖好盖子,揣入怀中,稽首一礼,扬长而去。
只留下刘员外一个人,站在自家院子里,被午后的热风吹得浑身凌乱,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从那以后,刘员外别说喝酒,就是闻到一丝酒味都会忍不住当场呕吐。
他成功戒酒了。
人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下去,脸颊凹陷,眼窝深邃,从前那个走起路来地动山摇的快乐胖子,变成了一个形容枯槁、郁郁寡欢的瘦子。
他对种黍子再也提不起任何热情,那三百亩曾经专门出产酿酒黍子的良田渐渐荒芜,杂草丛生。
家道随之迅速中落,几年下来,竟已到了穷得快揭不开锅的地步。
长山县的人们议论纷纷。有人说,那酒虫根本不是什么病,那就是刘员外的财神爷,是他半辈子的荣华富贵和人生乐趣的全部寄托。
也有人说,那西域和尚根本不是什么得道高僧,怕不是隔壁县新开的那家生意火爆的连锁酒馆“一念天堂”派来的商业间谍,专门来砸场子、断人财路的。
究竟是为什么呢?
天晓得。或许,只有“一念天堂”柜台后那位总是眯眼浅笑的狐媚老板娘,才知道一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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