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1章 土地问题(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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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汉末年诸侯割据,之后三国鼎立,连年征战,到西晋才得以统一。此时,司马氏面临的问题,不是土地兼并,耕者无田,而是大片土地荒芜,劳动力严重不足,这样的背景之下,西晋采取了鼓励生产的田赋制度,根据一个劳动力的假定产量定额征收。
譬如一户按照五十亩的土地征收田赋,那么如果该户所耕之田不足五十,仍按五十征收,算是对其不努力劳动的惩罚,如果该户很努力,开垦了很多荒地,所耕之地有七十亩,仍按五十征收,多出来的则是一种鼓励。在人少田多的西晋,只要肯努力,耕种上百亩地都可以,不怕没有地,唯患没有人。
可惜的是,西晋国祚太短,很快就陷入了八王之乱,再之后便是晋室南渡,偏安一隅。而长江以北的广大地区,在五胡十六国的混乱之下,人口进一步减少,土地更加荒芜,到拓跋氏统一北方,建立起强大的北魏政权,统治者才开始着手解决土地问题。
此时拓跋氏面临的问题比西晋司马氏更为棘手。一方面,人口与土地严重失衡,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依旧,另一方面,中原世家大族,有一部分人跟随司马氏南渡,但也有很多家族留在本地,利用钱财和威望,聚拢乡民,建立武装,圈地自保。这样一来,很多农民依附于这样的世家,在有限的土地上耕作,相比于荒野,反而是劳动力过剩,与此同时,这些附庸之人,只对宗主效忠,缴纳田赋,朝廷一粒粮食也收不到。
北魏孝文帝在太和九年,下诏施行均田制,将土地收回国有,再分配农民耕种,按照田亩数定额收税,提高国家的田赋收入。
之所以能够施行这样的均田制度,其一,朝廷手中掌握有大量无主荒地以及权属不清的土地,可以分配给农民耕种,这样一开始并不触及私有土地者的利益。
其二,北魏孝文帝时期,国力强盛,使用强力消除世家大族的地方武装,解放依附于他们的农民,同时获得他们的土地,以便进一步推进均田制。其他土地私有者,见到世家大族都无力抵抗朝廷的土地国有化政策,也就乖乖献上手中的田土。
其三,将土地分为桑田、麻田、露田和宅地。其中桑田种植桑枣等树木生长周期长,不适合频繁易手,于是便不再均田之列,宅地也是如此,这两种土地可以视为私产,后来称之为永业田,但是对其进行了严格的限额,以保证有足够的土地用于均田。被用于均田土地,后来被称为口分田,它的授还方式与井田制彻法有相似之处,但更为精细,不同劳动力授予的土地数量不同,同时也考虑到了休耕的问题。
其四,为进一步减小推行阻力,补偿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,均田制规定奴婢与普通农夫享有相同的授田额度,但田赋却少于普通农夫。这样一来,大户人家便可通过蓄养奴婢获得大量的永业田和口分田,所以对于均田制的阻挠也小一些。
均田制的施行,解决了因战乱造成的人口减少,劳动力与土地配置不合理的问题,使得国家田赋收入倍增,维持了社会的稳定,具有相当积极的作用。北魏、北周、北齐以及隋唐,都延续了这种均田制,这几个朝代的统治者都关陇贵族,沿袭前制,更为顺理成章,只不过是在具体方法上有所更改。譬如,北魏对于奴婢授田没有限制,北齐则限制了大户人家授田奴婢的人数,北周和隋唐更是直接取消了奴婢的授田资格。
然而这种均田制度也不是万能的,土地总是有限的,随着人口的增加,能够用来均田的土地越来越少。好在北周、北齐、隋朝,存续的时间都不长,这个问题还不显着。唐代初年,经过隋末的混战之后,又出现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,均田制仍有发挥能力的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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