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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她也明白,这是这个时代的特性,有这样想法的知青,还不少。
至少这女知青看着纯粹,认错态度也好,没那么极端。
火车上人多口杂,姜榆不想多生事端,几不可见的叹口气:“你很伟大。”
似没听出她话里的反讽,齐耳短发女生还有些不自在:“我叫许红霞,在乔市下车,你呢?”
姜榆心里一个咯噔,坏了,还真是一个市,别到时候还是同一个公社吧?
“姜榆,也是去乔市。”
许红霞的态度与之截然不同,越发热情:“我们在一个地方下乡,那可太好了,我就说怎么你一上车我就关注你,原来我们有缘。”
姜榆听着一噎,得,这还是个傻大姐。
她似乎还觉得去乔市不太好,抱着胸埋怨道:“按我当初的想法,我是要去大西北的,我妈非悄悄给我改来了乔市,真是。”
更傻了!
姜榆暗想,这才是亲妈呢,别看现在斗志昂扬的,真要去了大西北开荒,有你哭的时候,估计这会儿亲妈指不定在家吐槽着怎么生了这么一个倒霉孩子。
许红霞的话很多,又觉得和姜榆有缘,一路喋喋不休。
其他有些个心思活跃的乘客想在姜榆这个大美人面前表现,也话题不断,从最新的国家文件聊到邻居家的小孩,无所不谈。
姜榆大多时候都是含笑听着,只偶尔才回一两句。
虽说搭话的时候少,但她表情认真,尤其是被一双乌黑的瞳仁看着的时候,就觉得她特别真诚。
因此到了火车开到省城停靠时,许红霞已经对她大为改观,并强烈和姜榆身边的乘客换了座,与之并列坐在一起。
省城上车的人比他们陵城还多,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,姜榆都没出过远门,再加上此时也没了分离的悲伤,十分好奇的往外看。
“宵哥,这儿!”
人群中,一个瘦高个用力的挥手,他背着大大的包袱,让人怀疑会不会将他的身材压垮。
“来了。”楚宵提着行李箱,踩着军靴朝好兄弟项天佑走去,他身高腿长,站在瘦高的项天佑身边,竟还比他高半个头,再加上那轮廓分明的脸和深邃的眼眸,在人群中鹤立鸡群一般。
“宵哥,你一个人来的啊?”
“嗯。”楚宵漫不经心的回答,神情懒散打量前方的车厢,然后眼神扫到一处时,霎时就呆愣住了,耳边再也听不见好兄弟的聒噪声。
姜榆眼神不小心与之对视上,也是微微一愣。
这男人,长得好绝!
长到二十二岁,楚宵从来不知道何为心动,当爸妈和他提及终身大事,也只觉得女人麻烦,婚姻是坟墓,所以为了逃避娃娃亲,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下乡。
可是这一刻,他似乎听到了花开的声音,心脏“咚咚咚”跳动的厉害。
原来有的人,在人堆里就会发光!
当姑娘的眼神扫过来时,他甚至不知该作何表情,僵直了身体,可是刚一对视,对方就已经挪开。
头一次楚宵对自己的长相产生了怀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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