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官游龙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240章 不当得利返还,律政锋芒,上官游龙,顶点小说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/畅读/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,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。
调解室里,肉联厂的法律顾问振振有词:\"合同明确约定,牛下水归我厂所有。牛黄在牛下水里,当然属于我厂。\"李大壮气得满脸通红:\"我卖的是牛,又不是牛黄!\"
渠成顺翻开合同,逐字分析:\"合同标的是牛肉交易,并未提及牛黄。牛黄属于天然孳息,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,应归原物所有人。\"他转向肉联厂代表,\"也就是说,牛黄的所有权属于李大壮。\"
肉联厂代表仍不死心:\"但我们已经把牛黄卖了,钱也花了......\"周万全打断道:\"根据法律规定,无权处分他人财产,权利人有权要求返还所得。李大壮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返还。\"
方梅的报道《一头牛引发的物权之争》见报后,在镇上引起轩然大波。许多村民围在法律服务中心门口,讨论着牛黄到底该归谁。法庭上,法官最终采纳了渠成顺团队的意见,判决肉联厂返还李大壮2800元。
拿到钱那天,李大壮特意买了锦旗送到法律服务中心。\"要不是你们,我这老实人就要吃大亏了!\"他握着渠成顺的手,眼眶泛红。而这场风波过后,青山镇的乡亲们都记住了:白纸黑字的合同要细看,法律会为每一个人守住公平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