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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当陆向荣盯着它打量时,陆母走过来笑了声,“盯着这玩意儿瞅干啥,不值钱的破石头。”

“之前你爹老是偏头疼,我从地头里看着圆润,就捡回来给他塞到枕头里按摩用了。”

“上回拆了枕头洗里边的芯子,这石头也忘了放进去。”

陆向荣嘴角一抽,“娘,你跟这个叫破石头?”

这话把陆母问的愣住,“咋的,还能是金疙瘩啊。”

闻言,陆向荣缓缓垂下眸子。

带着一层薄茧的修长指节摩挲着这“石头”表面。

似乎像是打了层蜡质,摸着并不光滑,反而麻麻赖赖有些硌手。

这石头通体肝红,看着不起眼,实则是极好的玉料!

陆向荣把布条递给陆母,屋里便只剩下了他一人。

他随手抽过放在桌上的刀子,直接把外面这层蜡质刮掉。

“嘶!”

果然如他这双透视眼看到的一般,里面是种色极好的翡翠!

莹润透亮,玉质细腻。

别说放到后世,就光是现在,也能卖个不低的价钱!

陆向荣咽了咽口水,他老娘的手气还真好啊。

随手一捡,就是块绿种。

陆向荣嘿嘿一乐,当即揣进了自己兜里,打算着将来给自己媳妇打套首饰!

时间过得飞快。

眨眼就是几天过去,陆向荣好不容易才说通陆母让自己出去透透气。

夏天的林里,就好像一个巨大的蒸笼。

早晨还要好些,但只要过了早上,就无比的湿热。

蒸腾的雾气打在人身上,没一会儿就打湿了衣裳。

黏腻的粘在身上,不舒服得很。

此时,陆向荣踩着半旧的草鞋,手里抓着根木棍,时不时抽向两侧草丛。

“现在太阳还不算大,就出了一身汗。”

“再过会儿,只怕是要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了。”

陆向荣抹了把脸上的汗珠,抻起衣服随便甩了甩。

额头上的汗都几乎快要流进他眼里,泛起阵阵蛰痛。

他才刚翻上这片土坡。

前头密林里,树叶在太阳下都卷了起来,好像是被烤了一般蔫黄。

陆向荣在一处阴凉里站定,听着林子里无数只蝉的鸣叫,不由得想起自己上次找到的那株野山参。

他这次上山是打算再抓些猎物,给家里开个荤。

毕竟有这么好的金手指,他可不能浪费啊!

顺着前面蜿蜒小路,他直接钻进了草丛。

这里干枝腐叶交杂,是野鸡喜欢做窝的地方。

“啧,这儿环境倒是不错。”

蓦地,陆向荣在一处缓坡前站定。

只见这里到处都是低矮交杂的灌木叶,而且土壤肥沃,土里虫子不少。

他剑眉一挑,看着脚底下这些个竹叶脚印。

不用说也知道有野鸡出没。

随着眼眶微微发热,他眼前一切都逐渐变得透明清澈。

二话不说,他直接伸手掏向前头土沟!

好几枚雪白带着灰色飘花的野鸡蛋就被他掏了出来。

估摸着老母鸡不在,否则早就被啄了。

陆向荣嘴角上扬,在背篓底下铺了一层草叶子,就将鸡蛋放了进去。

免得在山路上颠簸,把鸡蛋摔坏了可是大损失!

“啧,这鬼天气实在太热了。”

“总不能次次都上山打猎,得想个别的法子……”

蓦地,陆向荣眼底一亮,有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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