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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自出生起便拥有非常独特的能力,他拥有一双幽绿色的瞳孔,可以看见别人的“杀孽”。

但凡杀过生的人,身上会出现一条血线与所杀之物相连,这血色的线只有他能看见。

自出生起,他便能看见别人身上都有许多血线,劳伦斯不知道这是什么。

第一次理解血线,是他小时候看见父亲杀鹅时,被抹了脖子的鹅在地上扑腾几下没了动静后,血色的线就会从鹅身上长出,然后延伸,直至与父亲的身体相连。

而当他将这血线扯断时,父亲莫名其妙地感受到了灼烧之感,而产生灼烧感的部位,正是血线接触的地方,而且那灼烧感,伴随了他父亲的一生,他父亲一直以为是不小心沾到了什么东西,落下了病根。

回想起那时扯断父亲血线的自己,劳伦斯至今都感到悔恨,只有劳伦斯知道,自己让父亲受了多大的罪,当初他切断血线后,血线变成了一朵血色的火焰,灼烧着父亲的皮肤,可这也只有他能看见,这朵火焰,直到他父亲去世时才熄灭。

他父亲后来之所以变成了酒鬼,想必也是为了缓解痛苦吧,好在那火焰似乎并没有损害他父亲的健康,他父亲活到了九十岁,寿终正寝,是他们村里最长寿的人,但是,痛苦确实伴随了他父亲后半生。

因此,劳伦斯一直很后悔自己年幼时的乱来,他觉得,若不是自己扯断了那条血线,他父亲说不定现在也还在世,能抱上孙子。

话虽如此,劳伦斯正是在那之后开始挖掘自己的能力的,他发现,血线,代表“杀孽”。

不管是人还是动物,只要杀了生,血线便会将尸体和凶手相连,而血线颜色的深浅代表生命的高低。

像杀鹅,血线的颜色很淡,扯断后产生的火焰很微弱。

而杀人,血线的颜色很浓稠,像是真正的血一般,切断后,火焰便能覆盖凶手全身。

劳伦斯将血线称之为杀孽,切断杀孽后产生的火焰,他称之为业火。

后来他还发现,除了将杀孽之线斩断可以引燃业火,还有一种更有效、更可怕——可以一次性引燃所有业火的方法,那就是自己的血液。

只要生命接触到了自己新鲜温热的血液,它身上的所有血线便会同时转化成业火。

他凭借能看清杀孽和引燃业火的能力,曾担任过一年法官,但他生性开朗放纵,所以后来成为了一名自由的猎人,专门猎杀魔物。

魔物身上的杀孽非常多,他只需要将血线一一斩断,或者将自己新鲜的血液洒在魔物身上,点燃它们身上的业火,就可以让魔物因为痛苦而癫狂、挣扎,最终它们会倒在地上无力哀嚎和呻吟,这时劳伦斯便能趁机将魔物杀死。

人也是,而且,人更脆弱。

劳伦斯曾经点燃过很多杀人犯身上的业火,那业火让这些杀人犯几乎都选择了自尽而亡。

可见这业火有多可怕。

但人总是要成家的,而成家后,打打杀杀的事就不太合适,所以劳伦斯就改行了。

他当了一名旅行商人,靠向城里人贩卖村子里酿的酒,种的小麦等货物养家糊口。

不过现在这生意也不好做了,因为伊拜耳之证普及了,现在能卖出去的,只有村子里酿的独特的酒了。

劳伦斯决定这是最后一趟了,回到家后,就和家里人享受天伦之乐,不再工作了——这些年攒的钱,够用了,何况多了个什么伊拜耳之证,人人都能养活自己,工作倒更像是一种娱乐活动了。

只是,当劳伦斯回到家乡,发现所有人都消失不见——路上还残留一些无头尸体时,这位年过半百却依旧硬朗的汉子,在这一瞬间变得老迈沧桑了。

——天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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